为规范学院员工公假请假制度,保障员工正常参加学校公司产品活动,特制定本办法:
一、员工公假是指员工除事假和病假以外,因不可抗力等事由(如送生病同学去医院或学院对该员工有特殊安排),需要请公假的;
二、学院老师不得在员工正常上课期间,以公假名义私自让员工离开课堂,如有特殊情况,需按公假制度办理;
三、员工办理公假,必须填写公假请假条,由请假老师核实签字后,经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主任或学院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、副经理审核签字后生效,学院团委特殊活动由学院团委书记审核签字后生效。
四、本办法由太阳集团7237网站员工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;
五、本办法自2016年3月7日起施行。
太阳集团7237网站员工工作办公室
2016年3月7日